拒受不當(dāng)饋贈的趙匡胤和曹彬
信息來源: 添加日期:2015-10-19 點(diǎn)擊量:3389
五代十國時期,南唐李后主為抵抗強(qiáng)國后周,爰向后周世宗柴榮使用離間計,并派遣使者送給后周大將趙匡胤三千兩白銀,并附拉攏書信一封。孰知趙匡胤不為所動,將書信及白銀悉數(shù)上交后周世宗。同樣的,某次后周使者曹彬奉命給吳越國送些兵器,送完后曹彬即起程返國,為的是不愿接受吳越國的招待饋贈,但是吳越國官員還是追上了曹彬,并給了他大批的金銀珠寶。曹彬說:我如果堅決不接受,將可能被人誤解我是借吳越人之名來沽名釣譽(yù),而且也會貶抑朝廷的器度…。于是他全部收下,但嗣后也是全數(shù)上交朝廷,自己一點(diǎn)也沒留。
記得數(shù)年前,新加坡官員到我國拜訪,期間球敘時,我國官員曾致贈其一件精美上衣,惟新加坡官員隨即問該件上衣市價,并稱該國法律規(guī)定公務(wù)員是不得收受饋贈的,但如果拒絕反不符社會或公務(wù)禮儀者,可依市價購買或?qū)r金繳庫…。我想,上述的故事,其道理大概都是相同的吧,也就是一個國家的競爭力,絕對是和其官員的清廉度成正比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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